
近日,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在省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基础上,结合番禺区发展实际,经报区政府同意,正式印发《关于加强番禺区工业用地项目管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以制度刚性保障产业用地效益,是番禺区筑牢制造业当家根基的重要举措。《意见》紧扣工业项目“全生命周期”主线,构建从招商准入到后期使用监管的全链条管控体系,为工业用地高效利用和严格监管提供清晰指引。其中,严把招商准入关口,夯实源头管控基础。招商阶段实施产业前置审核,确保项目符合片区主导产业定位。坚持“标准地+协议监管”,出让前拟定投资服务评估协议,明确投资强度、产出效益等指标要求及违约责任,纳入出让合同。规范存量工业用地提容,签订协议约定建设周期及投产、达产等要求。
同时,强化规划设计约束,严控建设实施环节。从规划设计源头禁止厂房采用住宅套型、公寓式等非生产性空间布局;对擅自改变工业用途的项目,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及消防审查等手续,筑牢建设合规基础。严把竣工验收关,对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的,不予通过验收,责令限期整改或依法处置;视情况实施信用惩戒,情节严重的,解除出让合同、收回土地使用权。
并严格分割转让管理,规范产权有序流转。实行分割转让面积、比例等多维度硬性约束,受让主体须经多部门联合审核并报区政府同意,确保产权转让规范有序,防止产业空间碎片化。
此外,健全竣工后监管体系,构建全周期闭环。建立管理台账,实施动态化监管、定期开展绩效评估,对未达标项目依法追责。严格经营场所用途审查,对擅自改为酒店、公寓等非工业用途的不予办理相关证照。镇(街)加强巡查,及时发现并移交违法线索,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。
南方+记者 钟晓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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